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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废气整治绩效评估报告

2019,03 25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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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第一章 整治验收依据及评价标准

1.1 整治验收依据

1.2 整治验收评价标准

1.2.1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1.2.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2.3 整治验收标准

第二章  企业基本情况

2.1 企业简介

2.2 主要生产设备

2.3 原辅材料种类及用量

2.4 生产流程

2.5 企业地理位置及总图布置

2.6 企业臭气整治治理措施汇总

第三章 臭气废气整治落实情况

3.1 整治效果及符合性分析

3.1.1 推进“全密闭”工程,提升工艺臭气废气收集率

3.1.2 实施“全加盖”工程,降低废水废液臭气逸散率

3.1.3 建立“全收集”体系,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

3.1.4 落实“全处理”要求,提高臭气废气去除率

3.2 整治效果及符合性分析汇总

第四章  臭气废气环保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4.1 环保组织机构

4.2 企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只要内容

第五章  达标排放情况

5.1 监测点位

5.2 检测方法

5.3 执行标准

5.4 检测结果

5.5 减排量计算

第六章 结论



前言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加快美丽南湖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嘉美丽发〔20172号)和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大桥工业园区臭气废气整治实施方案》(南政办发[2017]92号)等文件要求,明确了整治行动纲领和总体目——按照“群众闻不到臭气异味”新的要求,全面开展臭气废气整治,推进“全密闭、全加盖、全收集、全处理”要求实现废气的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收集率和排放达标率明显提升,企业环保档案管理规范完整,重点企业废气达标100%,群众满意度高于当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

按照“科学整治、高标整治、依法整治、长效整治”的要求“先方案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确保整治项目精准落地从源头消除废气臭气产生点,助推臭气废气整出实效。浙江固高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一企一策治理方案。企业目前已根据治理方案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为了了解本次臭气整治的整体效果,编制了此本臭气废气整治绩效评估报告。



第一章 整治验收依据及评价标准

1.1 整治验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20151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201611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201271起施行

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337号,2013910日印发);

5 《关于印发 2017 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浙环函〔2017153号)

6《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201671起施行

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1280201276日印发);

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1461号,201456日印发);

9、《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3542013114印发);

10市委市政府美丽嘉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嘉兴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嘉美丽发[2017]2号)

11《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桥工业园区臭气废气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92号)

12、公司历次项目环评报告、验收报告、相应批复文件、检测报告其他相关资料。

1.2 整治验收评价标准

1.2.1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公司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35 )文件要求,公司所在区域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特殊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取值(取值2.0mg/m3)。具体见表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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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企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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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整治验收标准

根据《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桥工业园区臭气废气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92号),企业臭气整治的具体验收标准见表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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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企业基本情况

2.1 企业简介

浙江固高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嘉兴固高日化有限公司)位于嘉兴市南湖(亚太)工业区步焦路1688号,嘉兴市大卫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内,企业目前主要从事改性硅油及其硅乳液,皂洗剂、除油剂、精炼剂等新材料助剂的生产。201311月,企业委托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嘉兴固高日化有限公司年产7800吨各类新材料助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1025日,嘉兴市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2013]205号立项通过,20131125日,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以南环建函[2013]101号通过审批通过,设计年产7800吨新材料助剂,目前已基本达产。企业现有职工20人,年工作日300天,生产班制采用白天一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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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生产设备

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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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原辅材料种类及用量

企业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下表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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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生产流程

1)水剂型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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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炼剂(粉剂)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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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企业地理位置及总图布置

1)企业地理位置

嘉兴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长江三角洲南翼的杭嘉湖平原腹地,处于江、湖、河交会之位,扼太湖南走廊之咽喉,嘉兴东北方距上海90km,西南面距杭州90km,北到苏州70km,东南距乍浦港40km。嘉兴处于中国最具有经济活力的长江三角洲和沿海经济带的核心位置。下辖南湖区、秀洲区和嘉善县、平湖市、海宁市、海盐县、桐乡市等7个县(市、区)。

浙江固高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嘉兴市南湖(亚太)工业区步焦路1688号,嘉兴市大卫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内,其周边情况为:

东面:东面为河流,河流东面为空地,有部分居民点,距离企业东厂界约270

南面:南面为嘉兴市永祥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西面:西面步焦公路,路西面为嘉兴市力凡实业有限公司

北面:北面嘉兴市汇丰砂洗厂

企业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

2企业总平面布置

厂区设一个朝西出入口,厂区主要布置生产车间、危废仓库、废水处理区域。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2.6 企业臭气整治治理措施汇总

    企业目前投入85万元,对现有问题进行整改,企业具体臭气整改治理措施表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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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臭气废气整治落实情况

本报告对照《大桥工业园区臭气废气整治实施方案》(南政办发〔201792号)全封闭、全加盖、全收集、全处理、全监管等整治要求对企业实际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对照评估

3.1 整治效果及符合性分析

3.1.1 推进“全密闭”工程,提升工艺臭气废气收集率

一、密闭生产车间

第一条:

(1)判断依据:实施生产车间整体密闭(除石化、化工行业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甲类乙类车间以外),生产车间除人员和物流通道以外,对车间其余门、窗实施物理隔断封闭(关闭)。

(2)整治前概况:目前企业精炼剂(固体助剂)的投料、搅拌车间未进行密闭

(3)整治措施:建议生产区域整体密闭。

(4)整治后概况:目前企业将生产区域整体密闭。

(5)符合性分析:符合

第二条:

1)判断依据:对人员和物流通道安装红外线、地磁等感应式自动门。

2)整治前概况:/

3)整治措施:建议企业在人员及物流通道安装地磁或感应式自动门。

4)整治后概况:企业在人员及物流通道安装人工门,尽量减少废气无组织散逸。

5)符合性分析:符合

第三条:

1)判断依据:同步建设车间换风系统、危险气体自动报警仪等设备和装置,保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要求。

2)整治前概况:/

3)整治措施:车间整体密闭,建议企业布设换风系统,整体换风。

4)整治后概况:企业车间安装吸风装置。

5)符合性分析:符合

二、密闭原材料仓库

第一条:

(1)判断依据:禁止露天堆放逸散臭气废气的原材料。

2)整治前概况:企业未涉及堆放逸散臭气的原材料。

3)整治措施:/

4)整治后概况:企业未涉及堆放逸散臭气的原材料。

5)符合性分析:符合

第二条:

(1)判断依据:原材料仓库密闭按照生产车间密闭的要求实施。

2)整治前概况:企业原材料仓库密闭。

3)整治措施:/

4)整治后概况:企业原材料仓库密闭。

5)符合性分析:符合

第三条:

1)判断依据:对在车间内堆放原材料和调配原料的,应单独建设密闭场所,或实施生产车间整体密闭。

2)整治前概况:企业原辅料均采用桶装贮存,车间内无调配原料。

3)整治措施:/

4)整治后概况:企业原辅料均采用桶装贮存,车间内无调配原料。

5)符合性分析:符合

三、 密闭生产线

1)判断依据:生产车间确实不具备密闭条件的,应对产生臭气废气的工艺生产线建设包围式密闭装置,确保包围式密闭装置外一米处的臭气废气浓度低于有关废气排放标准中的厂界标准。

2)整治前概况:/

3)整治措施:建议企业生产车间整体密闭。

4)整治后概况:企业生产车间整体密闭。

5)符合性分析:符合

3.1.2 实施“全加盖”工程,降低废水废液臭气逸散率

一、 污水处理设施全加盖

1)判断依据:重点区域内石化和化工行业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水量500吨(含)以上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均要实施加盖密闭。

2)整治前概况:企业未涉及

3)整治措施:/

4)整治后概况:企业未涉及

5)符合性分析:符合

二、 主要臭气产生环节全加盖

1)判断依据:污水预处理系统、厌氧(缺氧)处理环节、污泥处理工段等臭气产生主要环节,必须实施加盖密闭,鼓励对其他易产生臭气的污水处理单元实施加盖治理。

2)整治前概况:企业未涉及

3)整治措施:/

4)整治后概况:企业未涉及

5)符合性分析:符合

三、 加盖废气严禁直排

1)判断依据:“全加盖”工程不局限于对臭气产生环节安装盖板和全密闭,还应对加盖后的废气采用化学吸收、生物过滤、吸附等技术进行集中处理,或接入企业其他废气治理设施处理,禁止加盖后的废气通过其他通道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2)整治前概况:企业未涉及

3)整治措施:/

4)整治后概况:企业未涉及

5)符合性分析:符合

3.1.3 建立“全收集”体系,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

一、 生产工艺臭气废气全收集

1)判断依据:在“全封闭”工程基础上建设工艺臭气废气收集系统,合理设置治理设施风量、车间换风系统风量等技术参数,确保车间、原材料仓库、生产线的密闭空间废气全收集,杜绝废气通过人员和物流通道扩散。

2)整治前概况:精炼剂(粉剂)混合机加料口上方及包装工序侧方已设置了吸风罩收集废气。

3)整治措施:车间整体密闭,整体换风,收集。

4)整治后概况:企业车间整体密闭,整体换风,生产线安装吸风装置,收集废气。

5)符合性分析:符合

二、 储罐废气全收集

第一条:

1)判断依据:储罐大呼吸废气、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无法回收的必须建设收集系统。

2)整治前概况:企业无储罐

3)整治措施:/

4)整治后概况:企业无储罐

5)符合性分析:符合

第二条:

1)判断依据:液体装卸应采取全密闭、液下装载方式,严禁喷溅式装载。(2)整治前概况:企业无储罐

3)整治措施:/

4)整治后概况:企业无储罐

5)符合性分析:符合

第三条:

(1)判断依据:全面淘汰废气直排的固定顶储罐。

2)整治前概况:企业无储罐

3)整治措施:/

4)整治后概况:企业无储罐

5)符合性分析:符合

三、  开展室外输送管线泄漏修复

1)判断依据:室外挥发性物料流经设备(包括泵、压缩机、泄压装置、采样装置、放空管、阀门、法兰等)数量超过1000个的,每年必须开展2次泄露检测和修复,严格控制跑冒滴漏。

2)整治前概况:企业未涉及

3)整治措施:/

4)整治后概况:企业未涉及

5)符合性分析:符合

3.1.4 落实“全处理”要求,提高臭气废气去除率

一、收集废气“全处理”

1)判断依据:所有经收集后的废气必须通过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高浓度臭气废气可直接接入治理设施处理,对低浓度、大风量臭气废气应预先进行吸附浓缩后接入治理设施处理。

2)整治前概况:企业生产车间产生少量废气未收集处理。

3)整治措施:车间废气采用活性炭工艺处理。

4)整治后概况:企业已采用二级喷淋+活性炭工艺处理废气。

5)符合性分析:符合

二、采用高效治理技术确保处理效率

1)判断依据:石化、化工、印刷、涂装行业应采用直接焚烧、催化燃烧、蓄热式焚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处理技术,其他行业应根据浙江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选取相应的高效处理技术。

2)整治前概况:企业未安装高效处理设施

3)整治措施:建议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技术处理车间废气。

4)整治后概况:企业采用二级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技术处理车间废气。

5)符合性分析:符合

三、 强化治理设施规范运行

1)判断依据:密闭排气系统、污染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施同步运转,废气收集装置和治理设施必须按照规范参数条件运行。

2)整治前概况:企业生产线设置吸风罩收集废气并处理。

3)整治措施:建议企业将水喷淋处理装置改为布袋除尘装置。

4)整治后概况:企业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废气。

5)符合性分析:符合

3.2 整治效果及符合性分析汇总

根据《大桥工业园区臭气废气整治实施方案》(南政办发〔201792号)全封闭、全加盖、全收集、全处理、全监管等整治要求中的污染整治标准,我公司整治工作内容汇总见下表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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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臭气废气环保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4.1 环保组织机构

    企业目前已建立完整的环保组织机构,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见下表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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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企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只要内容

本报告整理了企业目前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主要内容,见下表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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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达标排放情况

为了了解企业整改后实际臭气的产生排放情况,企业于20181123日委托浙江首信检测有限公司对浙江固高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产生臭气的生产车间、厂界的无组织排放情况及各废气处理装置进出口处臭气有组织排放情况。

5.1 监测点位

监测点位分布情况见下表5.1-1,具体位置见图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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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检测方法

本项目臭气污染物检测方法情况见下表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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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执行标准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排放标准(GB14544-93)中相关标准,总悬浮颗粒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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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检测结果

各检测结果及达标性分析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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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生产车间下风向监测情况可知,无组织排放各项指标均远低于排放限值,生产车间全密闭,废气全收集、全处理得到较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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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5.4-5可知,整改后企业车间产生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远低于排放限值,处理设施去除效率较高,有效降低排放污染物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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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5.4-7可知,厂界各个污染物浓度指标均远低于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较低。


5.5 减排量计算

企业主要VOCs点位削减为生产车间,由于整改前无相关数据,本报告以监测到的水剂车间废气治理系统进气口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情况推算企业实际VOCs的收集量为1.214t/a0.506kg/h*300*8h),处理效率60.5%以计(由监测数据计算),VOCs减排量为0.734t/a1.214*0.605)。

第六章 结论

综上分析,目前企业运行过程中的各臭气(车间生产区域、危废仓库废气)主要产生区域的臭气收集及治理设施均已配套完善,并正常运行,根据《嘉兴固高日化有限公司臭气废气整治绩效评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首信检字第2018Y11139号),企业的臭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结合企业目前实际整改情况,对照《大桥工业园区臭气整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整治要求(全密闭、全加盖、全收集、全处理),企业均能符合相关要求。要求浙江固高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巩固此次臭气废气污染整治成果,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持续改进环保工作,强化各项污染因子的自我监控能力,确保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反复现象的发生,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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